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颖泰 公告编号:2013056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3年5月15日,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8,052,77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3.00元(含税)。该分配方案于2013年7月10日实施完成。根据激励计
划的规定,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即授予价格由7.81元调整
为7.51元。现就授予价格调整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
如下: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华邦颖泰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华邦颖泰向
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3、激励对象: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考核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具
备本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103人。
4、对股份锁定期安排的说明:本计划有效期4年,其中锁定期1年,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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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3年。
(1)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
同的锁定期,分别为1年、2年和3年,均自授予之日起计。
(2)自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
期解锁。在解锁日,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
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分三次解锁,即各个锁定期满后激励对象可分别解锁(或由公司回购注销)占其
获授总数30%、30%、40%的限制性股票。
解锁安排如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股票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一次解锁 30%
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二次解锁 30%
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三次解锁 40%
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1273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24%;授予价格为7.51元。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13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根据与中国证监会的沟通反馈,公司修订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
2013年6月1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后的《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已经中国监会审核无异议。
3、2013年7月4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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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
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
事宜。
4、2013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
调整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
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2013年5月15日,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8,052,77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3.00元(含税)。该分配方案于2013年7月10日实施完成。根据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方法
如下: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经过本次调整,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7.81元
调整为7.51元。
三、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