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华邦颖泰 证券代码:002004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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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草案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2、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其股票来源为华邦颖泰向
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3、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为1273万股华邦颖泰股票,占本激励计划
签署时华邦颖泰股本总额56805.277万股的2.24%。
4、本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4年。自本计
划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解锁,具体时间安
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股票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一次解锁 30%
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二次解锁 30%
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三次解锁 40%
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5、华邦颖泰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7.81元/股。授予价格依据
本计划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华邦颖泰股票均价(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15.62元的50%确定。
6、对于按照本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每一次申请标的
股票解锁的公司业绩条件为:(1)以2012 年净利润为固定基数,2013 年、2014
年、2015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0%、40%、70%,以上净利润增长率指
2
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2)以2012 年营业收入为
固定基数,2013 年、2014 年、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5%、25%、
40%;(3)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7、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若华
邦颖泰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
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
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若华邦颖泰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
应的调整。
8、华邦颖泰承诺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
属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9、华邦颖泰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
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10、华邦颖泰承诺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0日内,公司不进行
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
11、本激励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
案无异议、华邦颖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 30 日内,公司按相关规定
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13、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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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释义 .......................................................... 5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 ...................................... 5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6
四、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 6
五、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 7
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日、相关限售规定
.................................................................. 7
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 9
八、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