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制药 公告编号:2012001
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概述:
本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30 日收到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华邦胜凯制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邦胜凯”)与重庆市合川区兰渝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以
下简称“征收单位”)签订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书》,因实施兰
渝铁路合川段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华邦胜凯坐落于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
事处荣军路 666 号的房屋,根据合川区《兰渝铁路合川段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
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等的规定,拆迁补偿安置总金额为 58,816,380.46 元。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因实施兰渝铁路合川段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合川府(2011)143 号房屋
征收决定,拟征收华邦胜凯所有权部份房屋。被征收房屋位于重庆市合川区南津
街街道办事处荣军路 666 号,《房地产权证》号为“204 房地证 2010 字第 021639
号”,建筑面积 5978.95m2,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附属设施设备补偿费、搬迁
补助、提前签约奖励费、积极搬迁奖、货币补偿补助费、容积率低于 1 部分土地
补偿费、房屋装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费共计人民币 58,816,380.46 元。其中,
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为 1,763.16 万元,补偿标准依据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
构重庆汇通房地产土地估价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重汇通房地产(征) 结)
[2011]001-2 号”评估报告,按照土地、房产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提前签约
奖励费、积极搬迁奖、货币补偿补助费共计 454.37 万元,为政府对公司搬迁的
奖励;附属设施设备补偿费、搬迁补助、容积率低于 1 部分土地补偿费、房屋装
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费,根据合川区《兰渝铁路合川段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等规定进行补偿,共计 3,664.11 万元。
2、签订协议时,华邦胜凯将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等有关资料移交
征收单位,在收到第一次补偿费后 5 日内将铁路正线内房屋交由征收单位指定的
单位进行拆除,不能移动的机器设备和构附属物交征收单位进行处置。
3、本协议签订后,征收单位分二次支付补偿费,第一次在华邦胜凯提供区
税务部门正式发票并将兰渝铁路征地红线内的土地、房屋腾空交付给征收单位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90%,第二次待华邦胜凯将所有土地房屋交付征收单位后 15
日内拨付剩余 10%补偿资金。若华邦胜凯在规定时间内将铁路红线范围内房屋交
付验收,征收单位以实际交付时间结算提前签约奖和积极搬迁奖。
4、若征收单位在约定的工作日内未支付给华邦胜凯征收补偿费用,征收单
位每月按应支付费用总额的 1‰向华邦胜凯支付违约金。若华邦胜凯未在约定时
间内腾空房屋并交征收单位,华邦胜凯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征收单位有权依法申
请强制执行,由此所产生的诉讼等相关费用由华邦胜凯承担。
三、搬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应收拆迁补偿 5881.64 万元,其中 454.37 万元为政府对公司搬迁的
奖励,公司将在 2012 年收到此笔款项后计入当期损益。剩余 5427.26 万元是对
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
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的补偿,公司收到款项后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
本次拆迁仅涉及华邦胜凯厂区的部分生产、库房用房屋,该部分房屋拆迁后,
拟在目前厂区空地上新建。拆迁补偿费用将用于房屋建设和补充日常流动资金;
本次拆迁不会影响华邦胜凯日常生产经营。
特此公告。
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