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003 证券简称: 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29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
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蔡礼永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利勇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娜女士声明:
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 准确、 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 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章卡鹏 董事 出差在外 张三云
本半年度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 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投资者
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 并且应当理解计划、 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 中的“纺
织服装相关业务” 的披露要求。
2024 年下半年, 公司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终端消费不景气、 国际贸易环境不确定性增加和
生产要素成本持续上升等风险, 已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十一、 公司面
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进行了具体阐述, 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并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以公司总股
本 1,169,141,853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 送红股 0 股
(含税),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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