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之“7-6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6年5月,主要系向北京中捷时代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也未发生调整。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