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3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3年7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定以2013年7
月8日为授权日,授予公司十名激励对象合计8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9.83元。具
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为激发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长
期稳健发展,董事会决定以定向发行股票的方式授予十名核心管理骨干、技术骨干800万份
股票期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09%,本期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83元,有效期为自授
权日起五年,即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按各自获授期权数量
30%、30%、40%的比例分三期行权。
(二)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3年2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议案,监事会对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资
格进行审核并发表同意意见,相关备案申请材料及时上报中国证监会。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董事会
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内容进行修订和补充,并获得中国证监会
备案无异议。2013年6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以下简称“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监
事会再次对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发表同意意见。
3、2013年7月4日,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等议案。
1
4、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2013年7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授予期权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同意意见。
二、董事会对期权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一)本期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
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能实行期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二)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经核实,公司不存在股权激励方案中规定的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满足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本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
1、本期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13年7月8日。
2、授予对象及数量:
本期授予十名激励对象800万份股票期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09%。具体激励对象名
单及期权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股票 期权数量占本期 占授予时公
序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激励计划期权总 司股本总额
号 (万份) 量的比例(%) 的比例(%)
1 洪 波 公司总经理助理 80 10 0.309
2 徐明照 花园工业园常务副总经理 80 10 0.309
2
3 许先春 公司工程项目部部长 80 10 0.309
4 冯永敏 大洋工业园总经理助理 80 10 0.309
5 余吕德 广州分公司总经理 80 10 0.309
6 卢立明 上海分公司总经理 80 10 0.309
7 张 云 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80 10 0.309
8 郑 阳 江南工业园总经理 80 10 0.309
9 金祖龙 花园工业园副总经理 80 10 0.309
公司开发部部长、花园工
10 张玉明 80 10 0.309
业园副总经理
合 计 800 100 3.09
3、行权价格: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83元。
五、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对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公司将予以注消。
六、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期激励计划的有关行权条件,公司股票期权费用应在期权
等待期内,以对期权行权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各年度
相关费用,且该费用应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因此,期权费用的摊销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受期权行权数量的估计与期权授权日公允价值的预测性影响,公司预计的成本总额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