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4-047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别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特别分红方案公告如下:
一、本次特别分红方案的基本情况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等相关规定及政策精神,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现拟定特别分红方案如下:
根据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报表(未经审计),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实现合并
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3,989,518,788.01 元,其中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 1,812,518,020.37 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为 5,567,078,182.00 元。
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073,421,6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2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 614,684,336.00 元,其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4,952,393,846.00 元结转下年。
若在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特别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其他说明
1、本次特别分红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资本公积及未来发展情况等因素作出的,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特别分红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特别分红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