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4-079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议案。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和2024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8月23日下午2:3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蒋铁峰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总经理朱文凯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98人,代表股份6,299,102,308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9.52%,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5,754,212,484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91人,代表股份544,889,824股。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森林律师、金川律师列会见证。
三、会议的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议案 1,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1、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聂黎明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可参加表决的股份(股)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6,299,102,308 6,261,658,076 99.405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07,446,592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128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森林律师、金川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
法,会议形成的《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随本公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