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3-133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亿元(含20.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0号),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5亿元。
2023年9月22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3)第00239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23年9月20日止,公司以每股人民币11.81元的发行价格向包含招商局投资发展在内的十三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719,729,04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9,999,997.83元,扣减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计 人 民 币 71,809,947.67 元 后 , 公 司 本 次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人 民 币
8,428,190,050.16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根据《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和相关税费后,拟用于存量涉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不用于拿地拍地、开发新楼盘等。具体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 投资额 募集资金计划使
用金额
1 长春公园 1872 项目 284,562.71 90,000.00
2 沈阳招商公园 1872 项目 422,433.63 84,000.00
3 重庆招商渝天府项目 174,505.95 75,000.00
4 上海虹桥公馆三期项目 612,232.18 55,000.00
5 重庆招商 1872 项目 120,534.50 42,000.00
6 合肥臻和园项目 254,273.48 20,000.00
7 徐州山水间花园二期项目 260,338.83 20,000.00
8 合肥滨奥花园项目 425,578.85 20,000.00
9 郑州招商时代锦宸苑项目 52,692.73 14,000.00
10 南京百家臻园项目 256,674.67 10,000.00
11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420,000.00 420,000.00
合计 3,283,827 .53 850 ,000.0 0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董事会可依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需求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项目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未能满足上述项目的总投资额,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2、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 总 投资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号 项目名称 额 拟投入金 累计投入 使用进度
额 总额
1 长春公园 1872 项目 284,562.71 90,000.00 - -
2 沈阳招商公园 1872 项目 422,433.63 84,000.00 - -
3 重庆招商渝天府项目 174,505.95 75,000.00 - -
4 上海虹桥公馆三期项目 612,232.18 55,000.00 - -
5 重庆招商 1872 项目 120,534.50 42,000.00 - -
6 合肥臻和园项目 254,273.48 20,000.00 - -
7 徐州山水间花园二期项目 260,338.83 20,000.00 - -
8 合肥滨奥花园项目 425,578.85 20,000.00 - -
序 项目 总 投资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号 项目名称 额 拟投入金 累计投入 使用进度
额 总额
9 郑州招商时代锦宸苑项目 52,692.73 14,000.00 - -
10 南京百家臻园项目 256,674.67 10,000.00 - -
11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420,000.00 420,000.00 412,819.01 100.00%
注 1: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与累计投入金额差额系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总额所致
注 2: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方监管协议于近日方完成签署,因此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基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情况,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有一定周期,需分阶段逐步投入,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根据公司目前的募集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预计未来12个月内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亿元(含20.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
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上安排有利于充实公司的营运资金,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财务费用,预期12个月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约6,900.00万元(本数据按一年期LPR贷款利率3.45%测算,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承诺
为了确保能按时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承诺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同时,公司作出承诺如下: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亿元(含20.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优化财务结构,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使用不超过20.00亿元(含20.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
3、监事会意见
2023年10月3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全体监事表决,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优化财务结构,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综上,我们同意使用不超过2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