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1-159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议案。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30日及2021年11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11月16日下午3:3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许永军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9人,代表股份5,517,706,198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9.64%,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人,代表股份5,336,242,340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5人,代表股份181,463,858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森林律师、金川律师列会见证。
三、会议的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1、关于为联合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可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5,517,706,198 5,513,027,832 99.9152% 4,675,966 0.0847% 2,400 0.0000%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
结果:同意 496,304,723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62%;反对
4,675,966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34%;弃权 2,400 股,占该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森林律师、金川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随本公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