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1979 深市 招商蛇口


首页 公告 招商蛇口:2021年8月销售及近期购得土地使用权情况简报

招商蛇口:2021年8月销售及近期购得土地使用权情况简报

公告日期:2021-09-10

招商蛇口:2021年8月销售及近期购得土地使用权情况简报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1-111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销售及近期购得土地使用权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8 月,公司实现签约销售面积 81.82 万平方米,同比减少 25.90%;
实现签约销售金额 203.52 亿元,同比减少 24.07%。2021 年 1-8 月,公司累计实
现签约销售面积 939.13 万平方米,同比增加 31.93%;累计实现签约销售金额2,176.32 亿元,同比增加 35.70%。鉴于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销售数据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数据存在差异,以上统计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

  自 2021 年 7 月销售及购地情况简报披露以来,公司近期新增 6 个项目,情
况如下:

  1、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里水沙涌项目,该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里水大道东侧沙涌居委会湖洲村民小组“西围”“东围”地段,东临珠江雅瑶支流,南至里水大道南,西至湖洲村道路,北至沈海高速广州支线;土地面积 74,718.0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176,958.63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娱乐用地,文化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 70 年,零售商业、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娱乐用地 40 年,文化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 50 年;成交总价为 224,0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招商局置地有限公司拥有该项目 25%的权益。

  2、广州市海珠区琶洲科技产业园启动区项目,该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东至创新产业园区、南至现状科技大楼、西至产业园区、北至琶洲会展孵化基地;土地面积 17,382.00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91,131.00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设施用地和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居住用
地 70 年、商业用地 40 年;成交总价为 468,978.00 万元人民币,公司之控股子
公司招商局置地有限公司拥有该项目 50%的权益。


  3、南通市如皋李渔路东地块项目,该项目位于南通市如皋如城街道,东至茅雉河,南至皋南路,西至李渔南路,北至福寿东路;土地面积 31,017.00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68,237.40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
限为住宅用地 70 年、商业商务用地 40 年;成交总价为 53,272.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拥有该项目 25%的权益。

  4、昆山市城西时代悦府南地块项目,该项目位于昆山市高新区,东至体育场路,南至震川西路,北至娄新路及悦丽花园;土地面积 12,932.20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33,623.72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 70 年;成交总价为 57,723.18 万元人民币,公司拥有该项目 30.55%的权益。

  5、上海市虹口区 17 街坊旧改项目,该项目位于上海市虹口区,东至江西北路,南至海宁路,西至河南北路,北至武进路;土地面积 37,334.00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 41,068.00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为 70 年;成交总价为 421,785.00 万元人民币,公司拥有该项目 41%权益。

  6、东莞国际商务区项目,该项目位于东莞市南城区,东至东莞大道,南至规划一路,西至规划四路,北至纬一路;土地面积 12,202.00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 103,720.00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金融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 40年;成交总价为 55,196.00 万元人民币,公司拥有该项目 70%权益。

  上述新增项目情况统计口径包含公司参与投资的全部房地产项目。鉴于未来公司可能就部分项目引入合作者,影响招商蛇口在项目中所占权益比例。上述比例供投资者作阶段性参考。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