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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979 深市 招商蛇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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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蛇口: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07

招商蛇口: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0-042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战略布局,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拟与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港集团”)、招 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港口”)共同投资成立招商局东北 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东 北亚投资公司”)。东北亚投资公司注册资本为45亿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额 为10亿元,占东北亚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22.22%。

    辽港集团、招商港口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招商局集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2020年4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对《关于与关联方 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褚宗生、罗慧来 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无 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办公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1号

    法定代表人:邓仁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19,960.079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500MA0UPLRL1C

    主营业务:包括国际、国内货物装卸、运输、中转、仓储等港口业务和物流服务;为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拖轮业务;港口物流及港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

    主要股东:招商局(辽宁)港口发展有限公司(51%)、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36.34%)、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0%)、营口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66%)

    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2、历史沿革、主要业务开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2019年1月4日,招商局集团主导完成大连港、营口港、盘锦港、绥中港的整合工作,辽港集团正式挂牌成立。

    辽港集团位于东北亚核心区域,背倚东北三省经济腹地,对内覆盖环渤海经济圈,向外辐射日本、韩国、朝鲜,铁路通过俄罗斯直达欧洲,是东北地区融入一带一路的桥头堡。现有大窑湾、鲅鱼圈、太平湾、大连湾、长兴岛、仙人岛、盘锦、庄河、旅顺、绥中等十个主要港区,港区规划面积369平方公里,拥有现代化专业生产泊位195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153个。主要涵盖全货种港口物流服务、园区开发、港航增值服务、产融开发等多元化业务。辽港集团作为招商局集团港口板块的北方母港,在整合辽宁沿海港口资源基础上,积极打造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力争建设世界一流强港。

    2019年度,辽港集团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68.29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1.88
亿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辽港集团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695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108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87亿元。(未经审计)

    3、本公司与辽港集团均为招商局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

    4、辽港集团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工业三路一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3-25楼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工业三路一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3-25楼

    法定代表人:白景涛

    注册资本:人民币192,236.5124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32968J

    经营范围:港口码头建设、管理和经营;进出口各类货物、保税仓储业务;港口配套园区的开发、建设和运营;国际、国内货物的装卸、中转、仓储、运输,货物加工处理;集装箱拆拼箱、清洗、修理、制造和租赁;国际货运代理;租车租船业务;为船舶提供燃物料、生活品供应等船舶港口服务;船舶拖带(不得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港口物流及港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现代物流信息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物流方案设计;工程项目管理;港务工程技术的开发、研究、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招商局集团旗下公司持股情况为China Merchants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持有59.75%、招商局港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持有19.29%、布罗德福国际持有2.88%。

    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2、历史沿革、业务开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招商港口是招商局集团践行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的重要实施主体,既是招商局集团港口板块总部,又是集团港口资产一级资本运作和管理平台,发挥集团旗下港口资产整合及协同发展的重要作用。其前身赤湾港区设立于1982年,1993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批准,公司发行A、B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18年12月26日,招商港口在深交所完成资产重组更名暨上市。招商港口主要从事集装箱和散杂货的港口装卸、仓储、运输及其它配套服务,并于中国沿海主要枢纽港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港口网络群,并成功布局南亚、非洲、欧洲、地中海、大洋洲、南美等地区,港口网络分布于26个国家和地区。

    2018年度,招商港口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7.03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0.90亿元(经审计);截至2019年9月30日,招商港口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526.33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33.56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92.78亿元(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招商港口均为招商局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

    4、招商港口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拟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局东北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最终登记注册为准)

    公司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以最终登记注册为准)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招商引资;园区供电供水供暖;项目投资开发和经营管理;物业管理及租售;会议、
展览及相关服务;管理咨询和策划服务(最终以登记注册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45亿元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的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单位:亿元(人民币)

 股东名称    出资数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辽港集团      25      55.56%    货币

 招商蛇口      10      22.22%    货币    东北亚投资公司成立之日起
                                                      30 日内

 招商港口      10      22.22%    货币

  合计        45      100%      货币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辽港集团、招商港口按股权比例共同投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同股同权。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未来业务规划

    东北亚投资公司成立后将与辽宁省、大连市政府投资平台共同组建招商局太平湾新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通过平台公司对太平湾新区产园业务、城市与产业服务、土地开发、公共服务配套等项目进行开发运营。同时,在符合监管要求前提下,东北亚投资公司未来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适当拓展开发区域。

    (二)注册资本及缴付

    东北亚投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45亿元,其中,辽港集团认缴注册资本25亿元,占比55.56%;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10亿元,占比22.22%;招商港口认缴注册
资本10亿元,占比22.22%。各方最迟不晚于东北亚投资公司成立之日起30日内以货币方式实缴到位。

    (三)生效安排

    本次交易协议自本公司、辽港集团及招商港口有权审批机构审议通过,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东北亚投资公司,旨在充分发挥招商局集团内各产业协同优势,深度融入辽宁自贸区建设和中日韩跨境合作,建设融“港、产、城、创”于一体的东北亚“新蛇口”。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对外复制“前港-中区-后城”的综合开发模式。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辽港集团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本公司与招商港口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472.11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在董事会上获得了独立董事的同意,独立意见如下:本次招商蛇口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东北亚投资公司,有利于招商蛇口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战略布局,符合其经营发展规划,遵循了公开、公平的原则,交易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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