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16-112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2月19日审议并通过《关于确定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定为2016年12月19日,同意向252名激励对象授予4,407.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9.51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6年11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6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关于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6]1259 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则同意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2016年12月15日,公司通过现场会议、网络投票以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6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2016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激励对象中程正林、吴粤由于个人原因,根据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暂不授予上述人员股票期权,故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期权的总数量由4,441.1万份调整为4,407.6万份,激励对象人数由254人调整为252人;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各项授予条件均已成就,确定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的授权日为2016年12月19日,向252名激励对象授予4,407.6万份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亦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根据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草案)及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计划”)采用股票期权方式。本计划所涉及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总数为49,345,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24%。其中,首批授予总数为44,411,000股,占激励总量的90%;另外在授予总数中设有预留期权4,934,000股,预留的期权数量为激励总量的10%,用于优秀人才的吸引与激励,主要为计划新增的核心管理人员、关键骨干员工、交流干部等,该部分预留期权将在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明确授权对象。
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股票期权有效期内若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和增发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将根据本计划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二)本计划首批授予的激励对象为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岗位相同级别的高级管理岗位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岗位相同级别的关键管理岗位人员、关键技术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无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54人。
(三)本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首次授予权益日起5年。本计划下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24个月内不得行权。在满足生效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3批生效。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授权日起,满两周年(24个月)后,本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1/3生效,已生效期权可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期限内行权。授予对象个人生效数量还需根据其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节,但实际生效数量不得超过个人首次获授总量的1/3;
(二)自授权日起,满三周年(36个月)后,本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1/3生效,已生效期权可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期限内行权。授予对象个人生效数量还需根据其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节,但实际生效数量不得超过个人首次获授总量的1/3;
(三)自授权日起,满四周年(48个月)后,本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1/3生效,已生效期权可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期限内行权。授予对象个人生效数量还需根据其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节,但实际生效数量不得超过个人首次获授总量的1/3。
本计划有效期满后,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作废,由公司收回并统一注销。
(四)本计划下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下列价格较高者:(一)本计划草案公告前一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二)本计划草案公告前一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三)本计划草案公告前30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算术平均收盘价;(四)本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五)股票单位面值。根据上述原则,招商蛇口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确定为人民币19.51元。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行权价格将根据本计划相关规定进行调整。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在该部分期权授予时由董事会遵循首批期权授予时的行权价格设定原则确定。
(五)股票期权授予时前一个财务年度,公司或激励对象满足以下条件时,方可授予股票期权:(一)招商蛇口授予时前一财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且不低于对标企业前一财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资产收益率的50分位值水平;(二)招商蛇口授予时前一财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年度增长率不低于13%,且不低于对标企业前一财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年度增长率的50分位值水平;(三)招商蛇口授予时前一财务年度达成集团下达的EVA考核目标;(四)公司未发生本计划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五)激励对象在股票期权授予前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或以上,且未发生本计划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
(六)股票期权生效前,公司或激励对象满足以下条件时,股票期权方可生效:
1、招商蛇口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下表所述的目标值,且不低于对标企业同期75分位值;
第一批生效 第二批生效 第三批生效
本批生效时,前一个完整财年本批生效时,前一个完整财年本批生效时,前一个完整财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资产收益非经常性损益的净资产收益非经常性损益的净资产收益
率(ROE)不低于13% 率(ROE)不低于14% 率(ROE)不低于15%
2、招商蛇口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三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下表所述的目标值,且不低于对标企业同期75分位值;
第一批生效 第二批生效 第三批生效
本批生效时,前一个完整财年本批生效时,前一个完整财年本批生效时,前一个完整财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三年
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3% 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3% 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3%
3、招商蛇口达成集团下达的EVA考核目标:
第一批生效 第二批生效 第三批生效
本批生效时,前一个完整财年本批生效时,前一个完整财年本批生效时,前一个完整财年
达成集团下达的 EVA 考核目达成集团下达的 EVA 考核目达成集团下达的 EVA 考核目
标 标 标
4、自授权日至每一批期权行权期结束日,在满足上述(一)至(三)条业绩条件的基础上,须有至少十个交易日的交易价格达到公司上市发行价(除权后)的23.34元或以上,激励对象方可行权。若在行权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事项,应对前述交易价格目标进行相应的调整。
(七)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的资金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本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行使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三、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说明
2016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2016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激励对象中程正林、吴粤由于个人原因,根据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暂不授予上述人员股票期权,故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期权的总数量由4,441.1万份调整为4,407.6万份,激励对象人数由254人调整为252人;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各项授予条件均已成就,确定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的授权日为2016年12月19日,向252名激励对象授予4,407.6万份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亦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按照公司《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草案)》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确定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的授予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16年12月19日。
(2)公司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19.51元。
(3)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252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407.6万份,激励对象及授予期权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获授股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