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965 证券简称:招商公路 公告编号:2025-03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招商公路”)
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10 元/股(含),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1,800 万元(含)。本次回购
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2024 年 11 月 2 日、2024 年
11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招商公路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81)、《招商公路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82)、《招商公路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90)、《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9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 年 1 月 23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78,500 股,
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 0.0012%,最低成交价格为 12.68 元/股、最高成交价格
为 12.77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8,754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