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4-16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各类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前述总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任何一个时点的投资金额(含以委托理财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前述投资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式、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进一步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
根据资金状况,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在批准的总额度及投资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任何一个时点的投资金额(含以委托理财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前述理财额度。
3、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
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各类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上述总额度和投资期限内,具体理财方案的审批根据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可用额度内具体办理委托理财事项、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6、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1、2024 年 3 月 1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不会构成关联交易,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式、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不排除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确保委托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通过适度开展低风险的理财业务,
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现金资产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