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4-11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实现的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35,729,811.25元,母公司净利润 169,715,021.78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6,971,502.1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239,034,587.46 元,
减去 2023 年已实施的 2022 年度分配利润 127,241,527.20 元,2023 年末母公司累
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3,264,536,579.86 元。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3 年末公司总股本 1,060,346,06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7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合计分配现金 180,258,830.20 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一)公司2023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原因
公司所处的物业管理行业近年来逐步从增量市场转入存量市场,面临增速下降、竞争加剧等诸多挑战。目前公司处于稳步扩张的重要发展期,需充足的流动资金支持业务发展。同时,截至 2023 年末,公司有息债务规模约 19.89 亿元,公司需适当的平衡负债水平和股东回报的关系,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2023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金额(含税)占该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4.50%,该利润分配方案是在确保公司具有充足流动资金支持正常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行业情况、战略目标、经营计划等多重因素后制定,将有助于公司保持财务稳健性和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
升公司内在价值,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也更有利于股东长期投资回报。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实现的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35,729,811.25 元,
2023 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3,264,536,579.86 元,扣除拟分配的现金分红的数额后,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贷款,降低有息负债规模,提升公司经营质量。
2023 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为 7.77%,融资成本区间为 2.98%-3.87%。
(三)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
定<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尚需提交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未来三年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每年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均不低于25%。
公司将通过扩大业务规模、提升运营效率等增强投资者回报的能力,并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落实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
三、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 年3 月13 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陈英革、许遵武、林洪、KAREN LAI(黎明儿)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符合《公司章程》《公司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进行股利分配,积极回报投资者,兼顾了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现时利益。因此,一致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3 月 1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
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因此,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3 月 14 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资金需求,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后续待履行决策程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