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4-18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孙公司并投资建设鹤壁市山城区
100MW 风力发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孙公司并投资建设鹤壁市山城区 100MW 风力发电项目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加快推动公司转型发展,优化能源结构,公司子公司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能新能源”)拟出资2,550 万元持股 51%,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鹤淇发电”)拟出资 2,200 万元持股 44%,河南黄河能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能创”)拟出资 250 万元持股 5%,在鹤壁市山城区设立孙公司山城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城综能”)(具体以市场监督部门登记为准),共认缴出资 5,000 万元。
孙公司山城综能拟对外投资建设鹤壁市山城区 100MW 风力发电项目,总建设装机规模 100MW,总投资额 52,599.32 万元。本项目不再自建储能,所需储能容量通过租赁共享储能项目实现。
鹤壁市山城区 100MW 风力发电项目被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列入 2023
年风电项目开发方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山城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城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鹤壁市山城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出资人及出资方式:豫能新能源出资 2,550 万元持股 51%,鹤淇发电出资
2,200 万元持股 44%,黄河能创出资 250 万元持股 5%,以自有资金分期缴纳。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含垃圾)发电、水力发电及其他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及设备检修维护;电力销售;电力咨询服务;水资源开发及节约利用;冷热电联合供应及服务;充电设施、换电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租赁及服务;新能源信息智能化服务;储能、氢能、地热能、分布式能源、智能微电网、能源工业互联网及综合能源管控平台的建设、开发和技术服务;新能源产品设计;新能源项目管理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数据处理与存储;新能源技术的开发、咨询、推广与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上述各项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2.公司治理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 1 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人,监事对股东负责。
公司设总经理 1 人,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公司设财务负责人 1 人,由总
经理提名,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
(二)鹤壁市山城区 100MW 风力发电项目
项目名称:鹤壁市山城区 100MW 风力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山城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北侧
建设内容:拟设计安装 16 台单机容量为 6.25MW 的风力发电机组,建设 1
座 110kV 升压站
建设工期:12 个月
项目总投资额:52,599.32 万元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设立孙公司山城综能并对外投资建设鹤壁市山城区100MW风力发电项目,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公司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国家能源转型、保障河南省电力供应、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风力发电项目存在建设成本增加、发电量不及预期等风险,公司将通过规范工程建设、确保工程顺利实施,优化发电组件选型和布置,优化风机选址的合理性等措施规避或降低相关风险。
本次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孙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投资方案及公司设立方案。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