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3-43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于2023 年 5 月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需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职工大会,经与会职工无记名投票,选举安
汝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安汝杰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3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第九届董事会组成之日起计算,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附件:
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安汝杰,男,1973 年 7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1996 年 6 月-2005
年 11 月,在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子弟学校教师、系统管理员;2005
年 11 月-2016 年 3 月,在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
经理;2016 年 3 月至 2020 年 4 月,在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工作,任纪委书记、
工会主席;2020 年 4 月至今,在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安汝杰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 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