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3-22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
为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以信用方式向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1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理业务、贸易融资、保函等。在取得相关银行的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可视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等有关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贷款利率、期限等条件由公司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至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相关授权情况
1.为提高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审核批准并签署公司向银行融资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2.公司以非信用方式申请银行融资,或者采用股权方式、发行债券方式的融资业务仍需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