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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能控股: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1

豫能控股: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2-25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总会计师肖合燕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肖合燕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继续在公司子公司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合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肖合燕女士在担任公司总会计师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肖合燕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总会计师的议案》,同意聘任代艳霞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至本届经营班子任期止。

    代艳霞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代艳霞女士的简历和相关材料,我们认为代艳霞女士具备履行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形;代艳霞女士的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代艳霞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
附件

                  代艳霞女士简历

    代艳霞,女,1979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学、管理学学
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02 年 7 月至 2005 年 10 月,在河南安阳彩色
显像管玻壳有限公司工作;2005 年 10 月至 2011 年 7 月,在河南安彩高科股份
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管理部副部长、部长;2011 年 8 月至 2018 年 7 月,在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高级业务经理、财务部副主任;2018 年 8 月至今,在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董事会秘书,现任总会计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代艳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代艳霞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代艳霞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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