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0-66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豫能控股”)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董事会 2020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
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水十条”),加快“美丽河南”建设,完成豫能控股及代管电厂的工业废水及脱硫废水零排放项目,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1 亿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河南豫能格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能格瑞公司”,以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2.对外投资审批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已经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上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和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3.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豫能格瑞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拟定名称:河南豫能格瑞科技有限公司
拟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东 41 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经营期限:长期
拟经营范围:水污染治理、工程管理服务、环保技术咨询及推广服务,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及智慧化运营,为各工业园区、工业用户提供原水加工、用水处理、用水管理、废水零排等研发设计、工程咨询等专业化服务,节能及综合能源技术开发和服务,电力设施销售与维护、工程施工总承包,环保设施的运维。
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分期缴纳。首期出资 2000 万元人民币,
出资时间为公司工商登记后 90 日(含)内。
上述事项,以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为准。
(二)豫能格瑞公司治理
不设股东会,豫能控股作为唯一股东行使职权。
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 1 名,由股东方委派,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
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名,由股东方委派。
设管理团队,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经营期限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任命。
(三)主要工作内容
以豫能格瑞公司为项目运作主体,通过引进废水零排放专利技术,协同建设、管理、运维资源,采用“投资--建设--经营”模式,在豫能控股及代管的各发电公司实施工业废水及脱硫废水零排放项目投资建设,实现电厂废水零排放,提升公司社会效益。
(四)豫能格瑞公司章程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对外投资目的和影响
实现豫能控股及代管的各发电公司废水零排放,同时在工业废水及脱硫废水零排放市场的启动前期,获得先发优势,提高公司效益和知名度。
豫能格瑞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分析及对策
(一)政策风险
在中央多次强调“新基建”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形势下,中短期内政策风险较低,长期内实时关注政策导向,根据政策变化及时调整业务方向,合理
确定公司发展目标和战略。
(二)技术风险
工业废水及脱硫废水零排放技术市场目前处于探索、完善、推广阶段,公司将通过引进技术合作方降低技术风险。
目前工业废水治理及脱硫废水零排放市场仍处于上升阶段,越来越多的公司进入了该领域,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将利用省属国有企业的优势,发挥人才、技术 、资金、设备优势,优先开发系统内资源。
五、备查文件
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 豫能格瑞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0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