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1896 股票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12-20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 特别提示:列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2 年 5 月 16 日
(二)召开地点:郑州市农业路 41 号投资大厦 B 座 12 层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张文杰董事长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共
计 15 人,代表股份 532,863,0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8%,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2 人,代表股份 532,684,57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3 人,代表股份
178,5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八)公司董事长张文杰,董事郑晓彬、张泽华,独立董事董家臣、翟新
生、董鹏,监事会主席王锐,监事程峰、蒋文军,董事会秘书王璞出席了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于健华、宋和平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采用现场书面记
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鸭电、天益公司
与燃料公司签订煤炭采购框架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南阳鸭河口发电有
限责任公司(简称鸭电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益公司)与
河南投资集团燃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燃料公司)分别签订《煤炭采购框架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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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鸭电公司、天益公司每年分别委托燃料公司代为采购重点合同煤及重
点运力煤量 40-80 万吨(涉及金额 2.6-5.2 亿元)和 70-120 万吨(涉及金额 4.1-7.06
亿元)。燃煤采购价格的定价原则如下:有国家指导价的,按国家指导价。无国
家指导价的,则交易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市
场价格参照鸭电公司、天益公司同期采购的同地区、同煤种、同热值到厂煤炭价
格,或鸭电公司、天益公司当期平均采购价格。其中:重点合同煤的价格按照国
家指导价确定,重点运力煤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合同有效期三年。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回避的表决结果:同意 12,755,959 股,反对 22,000 股,弃权 8,000 股,
分别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7%、0.17%和 0.0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东、庞志杰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股东
和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审议事项及其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鸭电公司、天益公司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三)鸭电公司、天益公司与燃料公司之《煤炭采购框架合同》;
(四)独立董事关于鸭电、天益公司与燃料公司签订煤炭采购框架合同事
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五)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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