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1896 股票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11-32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召开通知于 2011 年 9 月 2 日以
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11 年 9 月 7 日会议在郑州市农业路 41 号投资大厦
B 座 12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张文杰、郑
晓彬、张泽华、胡长根董事和董家臣、翟新生、董鹏独立董事共 7 人亲自出席了
会议。会议的召开和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列席本
次会议的有:宋和平常务副总经理、王璞董事会秘书。会议由张文杰董事长主持。
鉴于公司合营企业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新公司”)自 2008
年以来连续亏损,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为了优化资产结构,
提高资产质量,经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同意转让公司拥有的郑新公司 50%股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为了支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等条件下,如果没有合适的受让方,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愿意以现金方式
购买公司拥有的郑新公司 50%股权。鉴于此,同等条件下,如果没有合适的受让
方,同意将公司拥有的郑新公司 50%股权以现金交易方式转让给投资集团;投资
集团作为交易对方完成交易后,应将其拥有的郑新公司股权委托公司管理,以避
免和减少同业竞争。
鉴于投资集团作为交易对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文杰、张泽华、胡
长根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回避的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聘请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和资产评估机构,以 201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最终交易价格以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
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公司与受让方协商确定。
待正式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出具后,再行将转让公司拥有的郑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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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股权事项(包括受让方、转让价格、股权转让协议等)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审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以下事项:1. 与受让方洽谈股权转让事宜;2. 聘
请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和资产评估机构,开展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3.
签订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协议;4. 办理与股权转让相关的政府有权部门的审批手
续;5. 办理转让股权的交割及受托管理郑新公司股权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董家臣、翟新生、董鹏对本公司拟将郑新公司 50%股权转让
给投资集团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
本公司将分阶段、及时地披露本次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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