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 B 公告编号:2024-037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德勤华永审计团队已经连续多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则要求,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综合评估,本公司拟聘请普华永道中天担任本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德勤华永进行了充分沟通,德勤华永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德勤华永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本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感谢。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
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本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未来的业务发展和审计需要,经本公司慎重调查和考虑,拟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为本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本次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授权本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本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 1993 年 3 月 28 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
准于 2000 年 6 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 2012 年 12 月 24
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 号批准,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
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室。
普华永道中天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此外,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同时也在 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 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先生,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普华永道
中天合伙人数为 291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710 余人,其中自 2013 年起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383 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 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74.2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8.5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84亿
元。普华永道中天的 2022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 109 家,A
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5.29 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
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交通运输业)的 A 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 3 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曾受到地方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一次,涉及从业人员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岸强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及资深会员,2003 年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 3 年已签署或复核 8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叶骏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 年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 3 年签署或复核 8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世超女士,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2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岸强先生、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叶骏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郭世超女士最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
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岸强先生、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叶骏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郭世超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预计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共 1,012 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 41 万元),较 2023
年度下降了 4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是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本公司原聘任的德勤华永的前身是 1993 年 2 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于 2002 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9 月经
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德勤华永审计团队已经连续多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德勤华永对本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德勤华永审计团队已经连续多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则要求,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本公司拟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无异议。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对普华永道中天的独立性、专业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备为本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为本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二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为本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本次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授权本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本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普华永道中天的基本情况说明;
(四)普华永道中天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