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 B 公告编号:2021-017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2. 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下午 14:00 在深圳市蛇口工业三路招商局港口大厦
25A 会议室召开。
3. 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主持人及列席人员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会议由邓仁杰董事长主持,公司
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4.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关于《2020 年度经营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 年度经营工作报
告》。
3. 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的议案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及分红派息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项议案,认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预案内容如下:
本公司 2020 年度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之本年度
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065,322,969.66 元,本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2,603,450,148.53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 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本年度提取利润
260,345,014.85 元 列 入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 母 公 司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2,442,510,245.26 元。
本公司拟按 2020 年末总股本 1,922,365,124 股为基数,每十股派发现金股
利 3.80 元(含税),共计 730,498,747.12 元。
经上述分配,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 1,712,011,498.14 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9)。
5. 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董事会保证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 2021-020)。
6. 关于《2020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
报告》,同意在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网站公告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2020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7. 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同意在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网站公告该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声明如下: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8. 关于《2020 年度法律合规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 年度法律合规工作
总结报告》。
9. 关于 2021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固定资产
投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10. 关于确认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0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邓仁杰、白景涛、阎帅、宋德星、张翼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项议案,认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确认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1)。
11. 关于 2021 年度在招商银行存贷款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在招商银
行存贷款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邓仁杰、白景涛、阎帅、宋德星、张翼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项议案,认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 2021 年度在招商银行存贷款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2)。
12. 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进展以及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新增对
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
对外担保进展以及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407,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 960,000 万元,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 440,000 万元,对并表范围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参股公司新增提供 7,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之后的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确认公司2020 年度对外担保进展以及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21-023)。
13. 关于 2021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及金融机构融资计划的议案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银行授信
额度及金融机构融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在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39 亿元内可根据与各银行及金融机构洽谈的具体结果和相关融资条件的变化情况,酌情引入计划外银行及金融机构,调整各银行授信额度及金融机构融资金额,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士在已审批的总融资计划内办理审批与借款、借款展期和其它用信品种相关的事宜,并在相关合同文件上签字或者签章。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14. 关于审议公司发行债券产品一般性授权事宜的议案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发行债券产
品一般性授权事宜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发行债券产品的一般性授权,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主体、种类及发行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
2)债券发行规模及种类
各类债券产品发行总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债券种类包括但不限
于境内外市场的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永续类债券、其他创新融资品种等,或者上述品种的组合。
3)发行时间
可一次或多次发行,且可为若干种类。
4)发行方式
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利率
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于发行时通过合理合规的方式确定。
6)期限与品种
对于债务融资工具中的非永续类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15 年,对于永续类债券
则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决定。
7)募集资金用途
预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及并表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等用途。
8)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2)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并表子公司可根据需要全权处理与上述事项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公司及并表子公司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品种。
2)在符合监管要求的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
3)决定每次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
4)根据实际需要,委任各中介机构,签署与每次发行、登记、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并代表公司及并表子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必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