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4-30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9 日(星期五)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4 年 4 月 19
日上午 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4 年 4 月 19 日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宗申工业园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左宗申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 名,代表股份 443,262,38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12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共计 2 人,代表股份 375,576,8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007%;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4 人,代表股份 67,685,5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911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 人,代表股
份 5,685,5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5,685,5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965%。
8.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42,987,8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381%;反对14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
弃权 13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03%。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411,075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720%;反对 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24%;弃权 13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56%。
2.审议并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42,987,8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381%;反对14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
弃权 13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03%。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411,075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720%;反对 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24%;弃权 13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56%。
3.审议并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42,987,8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1%;反对14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弃权 13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3%。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411,0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720%;反对 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24%;弃权 13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56%。
4.审议并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42,987,8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1%;反对14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弃权 13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3%。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411,0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720%;反对 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24%;弃权 13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56%。
5.审议并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43,122,3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4%;反对14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545,5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376%;反对 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差异情况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212,930,27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3%;反对14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545,5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376%;反对 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左宗申先生、胡显源先生和李耀先生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也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表决。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30,192,11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10%。出席本次会议的左宗申先生、胡显源先生和李耀先生所持合计 30,710,275 股股份不计入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212,929,67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0%;反对14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544,9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271%;反对 14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左宗申先生、胡显源先生和李耀先生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也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表决。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30,192,11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10%。出席本次会议的左宗申先生、胡显源先生和李耀先生所持合计 30,710,275 股股份不计入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42,987,8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1%;反对14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弃权 13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3%。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411,0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720%;反对 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24%;弃权 13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56%。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42,987,8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1%;反对14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弃权 13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3%。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411,0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720%;反对 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24%;弃权 13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