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2-35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审议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设董事 9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左宗申先生、胡显源先生、李耀先生、黄培国先生、郭强先生和王大英女士(简历附后)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任晓常先生、柴振海先生和郑亚光先生(简历附后)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郑亚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以上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上述董事会候选人均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晓常先生、柴振海先生和郑亚光先生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公
司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拟选举的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
附件:《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左宗申,男,70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2 年创立宗申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原名:重庆宗申摩托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现任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总裁,本公司董事长,中国摩托车商会会长。
左宗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0,227,200 股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胡显源,男,50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历任重庆宗申技术开发研
究公司发动机开发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助理、总工程师,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现任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执行总裁。2008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胡显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13,375 股股份,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重庆高速艇
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关联方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执行总裁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耀,男,58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历任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宣传部部长、总裁助理、副总裁、高级副总裁等职;现任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裁、首席投资官,重庆市政协委员、重庆市总商会副会长、巴南区工商联副主席。2004 年 10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李耀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69,700 股股份,除担任关联方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兼常务副总裁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黄培国,男,46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董事等职务。2012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黄培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64,000 股股份,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郭强,男,42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历任重庆大江动力设备制造
有限公司配套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重庆大江动力设备制
造有限公司总经理。
郭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大英,女,62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2 年起任西藏国龙实业
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1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王大英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关联方西藏国龙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任晓常,男,66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91
年-2007 年任重庆汽车研究所副所长、所长;2007 年-2013 年任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2013 年-2016 年任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已于 2016 年 12 月退休。2019 年 6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任晓常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柴振海,男,58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
曾任某部综合计划处处长、总工程师等职务。先后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1 项、
军队科技进步一等奖 1 项三等奖 7 项、国防科技进步一等奖 2 项,发表学术论文
55 篇,著作《自行火炮可靠性理论与技术》被国防工业出版社出版。2019 年 6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柴振海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郑亚光,男,51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毕业于西南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专业会计方向,后获得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方向管理学博士研究生学位。1996 年起历任财政部驻四川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副主任科员,南充市财政局副主任科员,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系副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员,原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南财经大学教师;现任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商学院副院长,兼任四川南格尔生物医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西充大水井生态农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四川巴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中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郑亚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