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9年5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自利润分配方案公布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 2018 年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距离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2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本次分配方案发放年度为2018年度,发放范围为全体股东。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的分配方案。
2、含税及扣税情况。
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0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27日;
2、除权除息日:2019年6月2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52 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
2 08*****836 西藏国龙实业有限公司
3 00*****503 左宗申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6月17日至登记日:2019年6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业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1、2008年度-2018年度,公司历次权益分派情况:
公司于2009年4月17日召开的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0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2008年12月31日股本462,015,6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公司于2010年4月15日召开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0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2009年12月31日股本600,620,3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公司于2011年3月22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1,021,054,6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
公司于2012年4月18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86,495,8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
公司于2013年5月10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86,495,8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公司于2014年5月14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公司于2016年5月11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
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
2、股东承诺最低减持价以及最低减持价调整的情况:
(1)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7日作出“其所持有的即将于2009年1月25日解禁上市的股份,自2009年1月26日起自愿继续锁定三年;若宗申动力二级市场股价低于30元/股(若因分红、配股、转增等原因导致股份或权益变动时,则对该价格作相应处理),将不会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减持”的追加承诺。
根据相应的除权除息计算,追加承诺调整为“若宗申动力二级市场股价低于12.09元/股,将不会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减持”。
(2)公司董事长左宗申于2013年5月2日作出追加承诺:左宗申先生持有的原于2011年10月17日可解禁上市的2,210万股限售股份自愿予以继续锁定,锁定期延长至2016年5月2日,锁定期为3年。锁定期满后,若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低于10元/股(若发生送股、转增股票或现金分红等,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作相应调整),将不会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减持。
根据相应的除权除息计算,追加承诺调整为“若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低于9.24元/股(若发生送股、转增股票或现金分红等,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作相应调整),将不会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减持”。
3、公司不存在衍生品种、股权激励,故不存在其相关价格调整等情况。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咨询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宗申工业园
咨询电话:(023)66372632
传真电话:(023)66372648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