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91 证券简称:国货航 公告编号:2026-002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持有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货航”、“公司”)股份 124,498,44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1.02%)的股东国风投创新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风投创新基金”)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2 月 14 日至 2026 年 5 月
13 日)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4,498,44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2%;在任意连续九
十个自然日内,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1%,即不超过 122,088,812 股;采用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2%,即不超过
124,498,447 股。如在此期间内,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导致总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拟减持的比例不变, 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2.国风投创新基金与公司股东杭州国改双百创新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双百基金”)同受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58,974,80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40%。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国风投创新基金《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拟减持股东 股东情况 持有股份数量 占公司股份
名称 (股) 总数的比例
国风投创新 国风投创新投资基金股份有限 124,498,447 1.02%
投资基金股 公司与一致行动人杭州国改双
份有限公司 百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合计持有公司 5.40%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国风投创新基金持有国货航股份124,498,447 股,占国货航股份总数的 1.02%;双百基金持有国货航股份 534,476,360 股,占国货航股份总数的 4.38%。
国 风 投 创 新 基 金 及 双 百 基 金 合 计 持 有 国 货 航 股 份
658,974,807 股,占国货航股份总数的 5.40%。因国风投创新基金及双百基金同受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国风投创新基金与双百基金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本次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战略配售)。
3.减持方式:集合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5.减持数量及比例:国风投创新基金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24,498,44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1.02%。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即不超过 122,088,812 股;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2%,即不超过 124,498,447 股。若拟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拟减持的比例不变,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国风投创新基金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国风投创新基金在《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和《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
售期自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2.国风投创新基金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披露其减持计
划的相关内容已在 2025 年 12 月 29 日披露的《中国国际货
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中作出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承诺已履行完毕,国风投创新基金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其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国风投创新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其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后续在该股东减持比例触发权益变动报告披露情形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国风投创新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