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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合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15


证券代码:001389        证券简称: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2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远程通讯的
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5 人,
实到董事 5 人。

  会议由董事长肖红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因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3 名激励对象因从公司离职或去世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要求、2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 18.50 万份,限制性股票共计 18.50 万份,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49
人调整为 223 人,其中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由 249 人调整为 223 人,
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249 人调整为 223 人,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
633.00 万份调整为 596.00 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16.50 万份
调整为 298.00 万份,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16.50 万份调整为 298.00 万
份;预留授予权益数量保持不变。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授予的 2024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表决,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确定以 2024 年 11 月 14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23 名激励对象授
予 298.0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5.73 元/份;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23 名激
励对象授予 29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7.87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表决,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公司计划将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在原职责基础上增加 ESG 管理职责等内容,并将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时对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促进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表决,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炜亮先生、黄淑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表决,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