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9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金雷 董事长 出差在外 童秀娣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华纬科技 股票代码 00138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姚芦玲 马翊倍
办公地址 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 26号 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 26号
电话 0575-87602009 0575-87602009
电子信箱 hwdmb@jsspring.com hwdmb@jsspring.com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706,712,255.86 502,238,623.71 40.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1,295,992.60 64,115,398.93 26.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75,498,493.05 60,339,124.30 25.12%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9,876,032.95 -55,334,362.25 9.8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444 0.4425 0.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444 0.4425 0.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27% 8.77% -3.5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 2,235,237,389.89 2,318,450,868.98 -3.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537,810,903.31 1,511,691,567.50 1.73%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9,866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数(如有)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浙江华纬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5.42% 64,823,000 64,823,000 不适用 0
金雷 境内自然人 16.88% 30,882,870 30,882,870 不适用 0
诸暨市珍珍投资管理中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23% 18,722,700 18,722,700 不适用 0
心(有限合伙)
浙江万安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浙江诸暨万泽股 其他 7.50% 13,717,200 0 不适用 0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诸暨市鼎晟投资管理中 境内非国有法人 3.10% 5,680,000 5,680,000 不适用 0
心(有限合伙)
霍新潮 境内自然人 1.88% 3,431,430 3,431,430 不适用 0
海南红禾企业管理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7% 2,324,164 0 不适用 0
企业(有限合伙)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淳厚信睿核心精选混 其他 1.05% 1,926,289 0 不适用 0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应路明 境内自然人 0.83% 1,511,376 0 不适用 0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二零 其他 0.76% 1,391,237 0 不适用 0
零二组合
上述股东中,1、金雷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金雷持有华纬控股 71.82%的股权并担任执行
董事,持有珍珍投资和鼎晟投资 90%和 3.3648%的份额,并担任珍珍投资和鼎晟投资的
执行事务合伙人。金雷、华纬控股、珍珍投资和鼎晟投资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16.88%、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35.42%、10.23%和 3.1%的股份。
2、霍新潮系公司董事,直接持有公司 1.88%的股份,另外持有华纬控股 10%的股权,
持有珍珍投资 10%的份额。
3、金雷和霍新潮系表兄弟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及一致行动人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名股东及前 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名股东及前 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