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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冠新材: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5

德冠新材: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1378          证券简称:德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7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含子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5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1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33.36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1.68 元,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056,008,448.00 元 , 扣 除 不 含 税 发 行 费 用
104,246,310.8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951,762,137.16 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3]21001050675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冠包装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暂时闲置原因


                                                              拟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德冠中兴科技园新建项目                        55,132.12          55,132.12

  2  功能薄膜及功能母料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          21,100.00          21,100.00

  3  实验与检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7,597.93          1,5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17,444.09

                  总计                          108,830.05          95,176.21

    注:上述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较项目投资总投资额的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三、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按照既定进度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5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该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得超过 12 个月。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使用需要将停止现金管理,优先保障募集资金账户的资金正常使用需求。

  (三)投资品种

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含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在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进展情况。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含子公司)与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进行严格评估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含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控制措施

  公司(含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

  1、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充足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5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充足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2、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5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四)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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