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9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并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翔腾新材”)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并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 24,125.36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南京翔辉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辉光电”、为募投项目“光电薄膜器件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实缴出资和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其中实缴出资额不超过 2,000 万元,提供无息借款额度不超过 22,125.36万元。该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55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17.1722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8.9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96,777,917.46 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 442,333,640.93 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23)00055 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由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预计拟使用募集资金 实际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光电薄膜器件生产项目 30,068.47 30,068.47 24,125.36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608.00 12,608.00 12,608.00
3 补充流动资金 7,500.00 7,500.00 7,500.00
合计 50,176.47 50,176.47 44,233.36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并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实施主体借款情况
为更好地推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及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24,125.36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翔辉光电实缴出资和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其中实缴出资额不超过 2,000 万元,提供无息借款额度不超过 22,125.36 万元。
上述借款期限自借款发放之日起不超过 3 年。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可以提前偿还
该借款。借款到期后,若公司与相关实施主体协商一致,该款项可继续自动续期。本次实缴出资及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南京翔辉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92MA21E2C34X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20-05-07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达路 3 号科创基地 215 室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 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伟
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型膜材料销售;技术服务、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
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
器件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三)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项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2023 年 1-3 月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审计数)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万元) 3,188.27 2,143.25
净资产(元) 2,868.98 2,082.65
营业收入(元) 0.00 0.00
净利润(元) 36.33 -17.28
四、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并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并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本次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的对象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本次借款财务风险可控。
五、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并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24,125.36万元对全资子公司翔辉光电实缴出资并向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光电薄膜器件生产项目”,其中实缴出资额不超过2,000万元,提供借款额度不超过22,125.36万元。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并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结合相关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定的,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并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并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相关募
投项目建设需要确定的,能够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并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翔腾新材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并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并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