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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367 深市 海森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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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森药业: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海森药业: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1367          证券简称:海森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3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中的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和每股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279号),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667,468.5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7,100,525.68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累计的可供分配利润为375,385,851.14元,母
公司报表中累计的可供分配利润为378,732,741.83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信心,结合公司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股东、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为合理持续地回报股东,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金中的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暂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8,000,00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4,000,000元(含税),以股本溢价转增32,64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00,640,000股。

  如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和每股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次预案与公司业绩水平相匹配,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经营正常和财务健康的前提下提出的。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的流动性,扩大公司股本规模,预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转增金额超过2023年期末资本公积金中股本溢价余额的情形,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会议形成以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以及自身盈利水平、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股本现状、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通过该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监事会认为: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监事会同意通过该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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