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66 证券简称:播恩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0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35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606.20万元,扣除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与承销费用合计3,180.00万元,实际收到34,426.20万元募集资金,此外公司累计发生2,520.70万元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信息披露、律师、审计及验资、发行手续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905.50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2月28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0460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37,606.20
减:券商保荐与承销费用 3,180.00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 34,426.20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858.50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 8,542.40
减:直接投入承诺募投项目 2,319.27
减: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上市信息披露等其他相关 1,662.20
发行费用
减: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73.98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12,517.8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3月分别与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开发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章贡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4月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广州播恩维生素有限公司分别与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年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昌分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要求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余额(万元) 备注
播恩集团股份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3020100188889699 5,453.62
有限公司 赣州开发区支行
播恩集团股份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3020100200077047 0.00 协定存款
有限公司 赣州开发区支行 子账户
播恩集团股份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4031701049999168 137.46
有限公司 公司赣州章贡支行
播恩集团股份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830000103030007898 36.71
有限公司 青年支行
播恩集团股份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510020129006666673 31.21
有限公司 公司赣州开发区支行
播恩集团股份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62006189 15.09
有限公司 公司赣州分行
播恩集团股份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97900020210618 3,731.82
有限公司 赣州分行
广州播恩维生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830000103030005556 508.15
素有限公司 青年支行
广州播恩维生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39042548
素有限公司 公司赣州分行 2,603.76
募集资金余额 12,517.81
注: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639042548 和662006189”开户银行,该分行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管辖的下级分行,其对外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均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名义签署。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开发区支行”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503020100188889699”开户银行,该支行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管辖的下级支行,其对外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名义签署。
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开发区支行”账户“503020100200077047”为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503020100188889699”的协定存款子账户。
4、以上细项之和与余额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542.4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858.50万元。以上投入及置换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3]1696号)。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4月10日完成置换。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万元。
5、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暂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银行存款的形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等因素,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其中对“浙江播恩年产12万吨饲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3月31日; 拟以自有资金对“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维生素复合预混料项目”总计追加投资不超过3,770.66万元,并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对“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3月31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