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4-024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
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潘协保先生、潘渡江先生、邓炳南先生、李鲸波先生、徐君先生、李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谢峰先生、曾子路先生、董丽颖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上述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谢峰先生、董丽颖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谢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曾子路先生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将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分别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李新辉先生、魏金平先生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独立董事杜旌先生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金平先生和杜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新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477,940 股。公司及董事会对以上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4 日
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潘协保,男,1952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
中学历,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71 年 9 月至 1984 年 1 月,担任通城县云溪公
社会计;1984 年 2 月至 1991 年 5 月,担任通城县云溪乡企业党支部书记;1991
年 6 月至 1997 年 5 月,担任通城县云母制品厂厂长;1997 年 6 月至 2021 年 2
月,担任云奇云母董事长;2000 年 11 月至今,历任平安材料总经理、董事长、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0 月,兼任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
云母专业委员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长;2015 年 3 月至今,历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平安材料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潘协保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协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960,7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3%;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湖北众晖实业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潘渡江先生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潘协保先生担任湖北众晖实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持股比例为14.68%,与公司董事潘渡江先生为父子关系。潘协保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潘渡江,男,197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
学历,正高级经济师。2000 年 10 月至 2011 年 3 月,担任平安材料董事长;2011
年 4 月至今,历任同力玻纤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 年 12 月至今,担任云水云
母执行董事;2015 年 3 月至今,历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2015 年 7 月至今,担任平安实业董事长;2017 年 10 月至今,兼任中国非金属矿
工业协会云母专业委员会第六届理事会轮值理事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平安实业董事长、同力玻纤执行董事、云水云母执行董事。
潘渡江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渡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965,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1%;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湖北众晖实业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潘渡江先生持有湖北众晖实业有限公司
的股份比例为 32.58%。潘渡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邓炳南,男,196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
专学历,正高级经济师。1991 年 8 月至 1997 年 5 月,历任通城县云母制品厂财
务主管、行政副厂长;1997 年 6 月至 2001 年 1 月,担任云奇云母董事兼副总经
理;2001 年 2 月至 2015 年 2 月,历任平安材料董事、营销部经理、营销副总经
理;2015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炳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798,492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3.66%;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湖北众晖实业有限公司存在关 联关系:邓炳南先生担任湖北众晖实业有限公司监事并持有股份比例为 11.64%。 邓炳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四)李鲸波,男,197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
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000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1 月,历
任平安材料董事、总经理;2017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0 月,担任平安材料涂层云
母带产品研发工程师;2019 年 6 月至今,担任平安实业总经理;2021 年 9 月至
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平安实业总经理。
李鲸波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鲸波先生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 6,725,3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3%;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湖北众晖实业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潘渡江先生存在关联关系:李鲸波先生持有湖 北众晖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为 11.64%,为潘渡江先生的妹妹之配偶。李鲸 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徐君,男,197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高级经济师。2000 年 1 月至 2012 年 2 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通城县支行公司客户部副经理、信贷管理部负责人、个人金融部经理;2012
年 3 月至今,担任同力玻纤营运总监;2019 年 6 月至今,担任平安实业副总经
理;2020 年 9 月至 2021 年 8 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 年 9 月至今,担任
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董事潘渡江先生的妹妹之配偶。徐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李俊,男,198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2012 年 6 月至 2015 年 4 月,担任武汉高德红外股份
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5 年 5 月至 2017 年 4 月,担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第七一二研究所研发中心研究室主任;2017 年 5 月至今,历任公司技术研发中心总监、研发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研发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俊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谢峰,男,1970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注册会计师。1992 年 7 月至今,历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员、副总经理、高级合伙人;2012 年 1 月至 2018 年 11 月,担任江苏
达海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 年 9 月至 2018 年 9 月,担任武汉农
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 月,担任瀛通通讯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7 月至今,担任上海钱鲤山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
司监事;2015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 月,担任武汉德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7 年 6 月至 2019 年 9 月,担任安徽省渠道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 8 月至 2023 年 7 月,担任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至 2023 年 4 月,担任武汉珈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7 月至 2023 年 5 月,担任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