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2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星期五)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举
行,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
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叶汀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
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上 进 行 述 职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 2023 年度管理层有效、充分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
议。工作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日常经营管理情况。
表决结果如下: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 元人民币(含税),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按照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份总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如下: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
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周一)14:00 在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
发区拓展路 2 号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二楼大会议室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如下: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编写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经核查独立董事邓川、郑传祥、朱
容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
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
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该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
经 营 成 果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标准,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监高 2023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4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其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公司相关薪酬方案和考核制度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监高 2023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表决结果如下: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吕安春、鲁国富、
严利忠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
有关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
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同意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 亿元,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
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有关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如下: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保障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并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现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如下: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