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72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01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17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6.86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04,110.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为 8,992.92 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95,117.58 万元。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3-78 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公司累计使用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共计 71,944.85 万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4,976.60 万元(包括存款利息收入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万元) (万元)
1 谢岗智微智能科技项目 67,527.07 67,527.07
2 智微智能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1,235.71 9,572.09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18,018.42
合计 98,762.78 95,117.58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截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
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的《关于提前归还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生产经营需要和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前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以上安排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经营效益。假设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额度全额使用,并相应减少公司银行借款,按目前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35%测算,预计一年可节省财务费用不超过 167.5 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进而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若出现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而产生的建设资金缺口,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保障项目的建设。
五、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根
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实施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经营效益。
(二)监事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日常生产经营,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