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将深圳市
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智微智能”)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01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 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175.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人民币 16.86 元,共计募集资金 104,110.5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893.05 万元(实际不
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 6,034.56 万元,其中前期已预付不含税保荐费 141.51 万元)后的募集资
金为 98,217.45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汇入本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
及其他费用 2,958.36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5,117.58 万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2〕3-78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2024 年 6 月 30 日 备注
[注 1] 余额[注 2]
中信银行深圳前海分行营业部 8110301013400627773 982,174,528.30 11,120.93 募集资金专户
中信银行深圳前海分行营业部 8110301013300683702 561,629.00 募集资金专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443066285013008077678 349,229.62 募集资金专户
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337050100100879870 305,821.14 募集资金专户
行
中信银行深圳前海分行营业部 8110301012700633470 169,900.82 募集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2024 年 6 月 30 日 备注
[注 1] 余额[注 2]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443066285013005987079 4,907,973.81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文 766675991635 301.03 募集资金专户
锦渡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337050100200193816 80,000,000.00 定期存款账户
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337050100200192493 20,000,000.00 定期存款账户
行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220002802449-1 15,000,000.00 定期存款账户
圳华润城支行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220002802415-1 10,000,000.00 定期存款账户
圳华润城支行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220002802431-1 10,000,000.00 定期存款账户
圳华润城支行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210000467543 6,530,259.39 定期存款账户
圳华润城支行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220001205560-1 10,000,000.00 定期存款账户
圳华润城支行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220001205545-1 15,000,000.00 定期存款账户
圳华润城支行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220001205595-1 10,000,000.00 定期存款账户
圳华润城支行
合计 982,174,528.30 182,836,235.74
[注 1]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 3,099.87 万元,系未扣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2,958.36 万元(不含增值税)以及前期已预付不含 税保荐费 141.51 万元。
[注 2] 2024 年 6 月 30 日余额与应结余募集资金差异 10,000.00 万元,系资金用于暂时补流。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投资项目变更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经过审慎评估,公司将“海宁市智微智能科
技有限公司年产 32 万台交换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终止,并将上述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用于“智
微智能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同时,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深圳市智微智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进行重新论证,将拟继续投入建设的内容,一并纳入新增项目当中。具体情况如下:
“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2 万台交换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计划在海宁高新
技术产业园区“中瑞产业园”建设海宁生产基地,新建 3 条交换机生产线,预计总投资为 9,572.09万元,建设期为 36 个月,实施主体为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原募投项目所生产的交换机产品,原计划供应于公司下游客户作为配套产品使用。然而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及市场竞争变化影响,本项目未来所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决定放缓对海宁项目的投资进度。未来,公司仍将持续跟踪下游客户需求变化情况,加大研发投入,不断优化网络设备的产品结构,以提升交换机、路由器等网络设备产品的市场竞争水平。综上,公司经过审慎评估,决定终止原募投项目。与此同时,公司近年来计划加大在工业主板、核心板、工控整机等工业类产品领域的技术研发投入及市场推广力度,发展自主品牌“智微工业”,打造业务第二增长曲线。公司短期内亟需将部分资金投入到工业类产品的持续研发、营销推广与技术服务当中,以实现上述目标,抢占进入细分领域的市场先机。
综合上述情况考虑,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当下主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根据经营计划的轻重缓急,决定调整募集资金使用方向,将原“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2 万台交换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终止,并将上述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用于“智微智能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以减少未来固定资产闲置风险、降低未来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金额为 9,572.09 万元,占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95,117.58 万元的 10.06%。变更后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智微智能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在深圳、昆山、南京、武汉、北京、杭州、成都、台湾等多个城市或地区新设或升级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点,增加技术研发及营销推广投入。
项目投资概算:11,235.71 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 9,572.09 万元,剩余部分公司将通
过自筹资金解决。
本项目已于2023年4月13日取得深圳市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颁发的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编号:深福田发改备案(2023)0186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二) 实施主体变更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为了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考虑募投项目实施的便利性,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同意增加智微智能作为“谢岗智微智能科技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全资子公司东莞智微共同实施募投项目。
具体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见本报告附件 1。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
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智微智能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是计划在深圳、昆山、南京、武汉、北京、杭州、成都、台湾等多个城市或地区新设或升级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点,增加技术研发及营销推广投入,该项目存在募集资金投资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整体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该项目存在募集资金投资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