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92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行权价格:由16.06元/份调整为16.02元/份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0.71元/股调整为10.67元/股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行权价格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智微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 年 1 月 14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
权的公告》,独立董事温安林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提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3、2023 年 1 月 14 日至 2023 年 1 月 29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1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智微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6、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
记工作,向 160 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 560.91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6.06 元/份;
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
作,向 47 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 219.2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0.71 元/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3 年 3 月 21 日,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46,965,000 股增加至 249,157,000 股。
7、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相应调整为16.02元/份,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相应调整为10.67元/股。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023年12月26日为预留授权日/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授予81.19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6.02元/份;向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58.7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67元/股。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调整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情况说明
1、调整事由
2023 年 5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 249,157,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9,966,280 元,本年度不转增,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29 日。
本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需对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有关权益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
......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综上,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调整为:P=16.06?0.04=16.02 元/份
3、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办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若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
......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综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P=10.71?0.04=10.67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行权价格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本次对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行权价格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及预留授予的批准与授权、授予日的确定、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以及授予价格、授予条件的成就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