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3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
张前主持,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朱光、林如海、陆健、陈敏、王卫永。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纪委书记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贯彻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陆健先生、陈敏先生、王卫永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上披露的《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4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关联董事陆健先生、陈敏先生、王卫永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参与本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共 5 名,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所作的《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理层 2024 年度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果,2024 年度公司经理层勤勉尽责并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安排,公司已经编制完成《2024 年年度报告》和《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4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28,201.73 万元,较
2023 年下降 11.53%;实现利润总额 30,604.62 万元,较 2023 年增长 71.57%;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940.15 万元,较 2023 年增长 72.5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的资产价值会计信息将更加真实、可靠、合理,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 2024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 8,861.30 万元,本年转销(或回转)
金额合计 6,789.25 万元,相应减少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 2,072.05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1,730,834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50,519,250.2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79,605,906.60 元结转至下一年度。2024 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展)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94.54 亿元(或等值外币)。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全权办理融资相关事宜。
授信额度以及授权的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关于粤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存放在粤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资金安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公司对粤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朱光女士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参与本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共 7 名,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粤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做出评价,出具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
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与内控管理工作报告〉
的议案》。
同意通过《2024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与内控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环境、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