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8 证券简称:永顺泰 公告编号:2023-017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现拟对《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十二条 根据《公司法》和 第十二条 根据《公司法》《中
《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公司 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国
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在公司发 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挥领导作用。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 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
1 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党务工 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
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 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党
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 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
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 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
管理费列支。 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列支。
第三十一条 公司党委按照管
理权限由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党
委在公司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
管大局、促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
决定公司重大事项,承担全面从严
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保证、监
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
2 织决议在公司的贯彻落实,前置研
删除
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落
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
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
体制,加强对公司领导人员的监督,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
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入公
司改革发展,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
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
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第三十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
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
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
中国共产党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
3 新增 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
按照管理权限由上级党组织批准设
立。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设立中
国共产党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
司纪委)。
第三十二条 公司党委由党员
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4 新增 每届任期一般为 5 年。任期届满应
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纪委每
届任期和党委相同。
第三十二条 党委设党委书记
1 名、党委副书记(根据实际需要
配备)和其他党委委员若干名。党
委书记、副书记及其他党委委员的
任免按照党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 第三十三条 公司党委设党委
设纪委,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 书记 1 名、副书记 1 至 2 名和其他
党委委员若干名。公司纪委设纪委
5 督责任,履行党的纪律审查和纪律
监督职责。纪委设纪委书记 1 名和 书记 1 名和其他纪委委员若干名。
其他纪委委员若干名。纪委书记及 纪委书记列席董事会会议、总
其他纪委委员的任免按照党的有 经理办公会议。
关规定执行。
纪委书记列席董事会会议、总
经理办公会议。
第三十三条 党委实行集体领
导制度,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
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
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
6 落实党委管党治党责任;
删除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
党委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四)坚持党委发挥领导作用
与董事会、经理层依法依章程行使
职权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
民主程序转化为股东大会、董事会
或者经理层的决定。
第三十四条 党委讨论并决定 第三十四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
以下事项: 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
(一)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项。主要职责是:
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上级党委和政
府重要会议、文件、决定、决议和 (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
7 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
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
(二)研究决定加强和改进党 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
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 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
制度建设等有关工作;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
(三)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和党 高度一致;
管人才原则,完善适应现代企业制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
度要求和市场需要的选人用人机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
制,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 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
察、推荐人选,建设高素质经营管 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
理者队伍和人才队伍; 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
(四)研究决定以党委名义部 公司贯彻落实;
署的重要工作、重要文件、重要请 (三)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
示,审定下属公司党组织提请议定 管理事项,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
的重要事项等; 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五)研究决定党委的年度工 (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
作思路、工作计划、基层党组织和 领导和把关,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建
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六)研究决定党风廉政建设 (五)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
主体责任; 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
(七)研究决定公司职工队伍 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
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 治党向基层延伸;
设、维护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大问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
题; 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
(八)需党委研究决定的其他 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
事项。 (七)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
导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
群团组织。
第三十五条 党委前置研究讨 第三十五条 公司重大经营管
8 论以下事项: 理事项必须经公司党委研究讨论
(一)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 后,再由董事会或者总经理办公会
发展规划; 作出决定。研究讨论的事项主要包
(二)公司生产经营方针; 括:
(三)公司重大投融资、贷款 (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
担保、资产重组、产权变动、重大 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资产处置、资本运作等重大决策中 (二)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
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
(四)公司重要改革方案的制 (三)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
定、修改; 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
(五)公司的合并、分立、变 性方向性问题;
更、解散以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四)公司组织架构设置和调和调整,下属公司的设立和撤销; 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六)公司的章程草案和章程 (五)涉及公司安全生产、维
修改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 护稳定、职工权益、社会责任等方
修改; 面的重大事项;
(七)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 (六)其他应当由党委研究讨
员的选聘、考核、薪酬、管理和监 论的重要事项。
督;
(八)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九)公司在安全生产、维护
稳定等涉及公司政治责任和社会责
任方面釆取的重要措施;
(十) 董事会和经理层认为应
提请党委研究讨论的其他重要事
项。
第三十六条 坚持和完善“双
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
合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