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8 证券简称:永顺泰 公告编号:2023-012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母公司)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 6,247,155.14 元(人民币,下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24,715.51 元,加上年初结转的未分配利润24,552,555.53 元,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30,174,995.16 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 2022 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前景,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01,730,834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 0.6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0,103,850.04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71,145.12 元结转至下一年度。2022 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2022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6,026,087.46 元,现金分红
总额占 2022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19.29%。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监事会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
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内容。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
匹配,符合公司实际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3号)《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