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3 证券简称:光华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12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股份”或“公司”)于 2024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4〕1623 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当年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5,244,005.9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10,526,079.17 元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
并报表实际可供分配利润 504,438,570.80 元;母公司 2023 年期初未分配利润479,223,137.72 元,2023 年度当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为 105,260,791.74 元,计提法
定盈余公积 10,526,079.17 元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
利润 509,957,850.29 元。同时,公司将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即公司 2023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504,438,570.80 元。
综合考虑投资者回报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建议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以公司
截至 2024 年 4 月 23 日总股本 128,000,000 股为基数,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金额
为 46,080,000.00 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43.78%。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 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股东持续、稳定的回报以及公司未来可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利润分配的具体事宜。同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说明
该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以及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