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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333 深市 光华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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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3

光华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1333        证券简称: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布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含本数);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其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布的安全性高、
流动性强、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计划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较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好的收益。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布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稳健型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四)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规划和调整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等产品的购买。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相关部门将根据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

  2、公司相关部门建立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台账,根据自有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跟踪分析收益,及时发现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4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董事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布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的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运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光华股份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且董事会、监事会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对光华股份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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