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3 证券简称: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投资概述
1. 公司与海宁市黄湾镇人民政府经友好协商,拟签署《年产 15 万吨粉末
涂料用聚酯树脂建设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书》”),实施协议约定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上述项目总投资不低于 6亿元。
2.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处理与项目投资合同签署等相关的具体事宜,本次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办理完毕之日止。
3. 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合作对方介绍
1. 名称:海宁市黄湾镇人民政府
2. 机构地址:海宁市黄湾镇治江路8号
3. 机构类型:地方政府机构
4.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5. 其他说明:海宁市黄湾镇人民政府为地方国家行政机构,不存在履约能
力受限的情形。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海宁市黄湾镇人民政府
乙方: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括
1. 项目内容:乙方在黄湾镇投资实施年产15万吨粉末涂料用聚酯树脂建设
项目,通过新取得土地使用权自建厂房及附属设施,购买反应釜、蒸馏柱、钢
带冷却压片机组等设备,形成年产15万吨粉末涂料用聚酯树脂生产能力。
2.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不低于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4亿元。
3. 项目选址及用地:位于海宁市黄湾镇仙侠路西侧、滨海路北侧,规划用
地面积约47.61亩,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实际用地面积、地块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等指标以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书和红
线图为准。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申请办理本项目的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证照等手续,
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做好项目落地的协调、服务工作。
3.甲方应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一流的服务,协调
落实好国家、省市以及海宁市、黄湾镇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政策有变化的,
以各级政府制定并对外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整合人才、技术、资金等方面的优质资源,全力推进本项目建
设。
2.乙方须依法建设、依法经营,企业建设和生产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有关规定,并服从甲方相关部门的管理。
3.乙方须在甲方必要协助下办理好环评、能评、安评手续,并按“三同时”的原则设置企业排污处理设施,确保企业废水、废气等污染物排放符合环保标准要求,不影响周边环境。项目能耗综合水平应符合海宁市准入要求。
4.乙方承诺该土地和新建厂房仅为其生产和经营目的使用,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进行转让和出租,不得改变土地和新建厂房的用途。乙方须按宗地规划条件要求进行厂房等设计,同时要符合海宁市化工园区的总体规划,并报海宁市相关部门审核备案。
5.如乙方因自身原因在约定时间内未开工或在约定的竣工期内未全部竣工的,则甲方有权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处置。但在约定开工时间前现场不具备开工条件,或者在建设过程中非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的,甲方同意乙方的开工期和竣工期顺延。
(四)其他
1.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市工业项目准入领导小组准入后生效。各方应积极履行本协议书。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限期改正,该违约方应改正违约行为,并应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以及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等实现债权费用。
3.作为对实施本项目的承诺,乙方需在签订本协议后15日内,向甲方交付项目保证金50万元人民币,甲方在乙方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天内返还该保证金。该宗土地挂牌后,如乙方不报名摘牌的,甲方有权没收该保证金。若乙方报名后未能成功摘得土地,本协议自动作废,保证金予以退还。
4.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可由各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协议履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该友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上述投资、产能等仅为公司与政府根据市场情况的预估作出的协商约定,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以上协议内容尚处在商议阶段,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最终内容以双方正式签署的《投资协议书》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项目是基于未来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将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夯实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直接或间接融资等方式,短期内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
1.公司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用地程序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本项目的推进与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投资项目存在市场环境、运营管理等风险,涉及的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