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2 证券简称:锡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预案是否得以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9 日分别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1904号),2022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30,500,471.6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44,526,193.94元,扣除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0,000,000.00元,扣除2022年度期内已完成的利润分配200,000,0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65,026,665.56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1,332,043,290.19元,其中“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科目余额为1,332,043,290.19元。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未分配利润充足,在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基础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拟派发现
金红利总额为80,000,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具体的明细会计科目为“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5股,共计转增股本总额28,000,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8,000,000股。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按照“现金分红金额、送红股金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股本的比例。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中预计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80,000,000.00元,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4.71%;若加上2022年度前三季度已分配现金股利200,000,000.00元,累计现金分红金额280,000,000.00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21.47%,但累计分红金额未超过当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50%。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五条关于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规定。
公司用于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金所属明细会计科目为“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科目余额为1,332,043,290.19元,本次拟转增金额未超过上述科目余额。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承诺,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提高公司股票流动性,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
报。且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良好,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四、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承诺。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是为了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五、备查文件
(一)《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