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28 证券简称:登康口腔 公告编号:2024-009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2.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3.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鉴于天健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8年,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了审计机构,中标单位为信永中和。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信永中和、天健进行了事前沟通,信永中和、天健对此无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康口腔”或“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 人员信息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共有合伙人(股东)245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65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660人。
3. 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近三年有35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芳芳女士,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3家、挂牌公司超过3家,拟在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侯黎明先生,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拟在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质量复核服务。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晋平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2家,拟在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含税总额83.3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等费用为30.3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数、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天健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2023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聘期内天健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事项,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第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鉴于天健已为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超过8年,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选聘程序,经评审,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三)公司与前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且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充分,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信永中和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