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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康口腔: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6

登康口腔: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1328            证券简称:登康口腔          公告编号:2023-007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康口腔”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于2023年5月15日向全体董事发出。

  (二)本次会议于2023年5月25日上午10:00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二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董事邓嵘、赵丰硕、王青杰、李林以及独立董事廖成林、靳景玉、王海兵参加现场会议表决;董事许杰、孙德寿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四)公司董事长邓嵘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程序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董事会本报告期的工作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廖成林先生、靳景玉先生、王海兵先生及离任独立董事黎明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2年度公司经营状况和取得的成果,同意《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相关内容。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278号)、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发行上市完成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变动有关条款作出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公司现有总股本172,173,800股为基数,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3,304,280.00元人民币,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发 表 了 同 意 的 独 立 意 见 , 具 体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为人民币980,000元(大写:玖拾捌万元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天健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制订的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关联董事邓嵘先生、赵丰硕先生、王青杰先生、廖成林先生、靳景玉先生和王海兵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发 表 了 同 意 的 独 立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于本次会议召开前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核,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并对2023年度拟与关联方达成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同意本议案相关内容。

  关联董事许杰先生、李林先生及自愿回避董事邓嵘先生、赵丰硕先生、王青杰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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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为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自有资金(不含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2.7亿元(含本数)增加到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有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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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理额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补充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发 表 了 同 意 的 独 立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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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4,800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8.9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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