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1326 深市 联域股份


首页 公告 联域股份: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联域股份: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2

联域股份: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及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6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负责人情况

    总经理:潘年华先生

    副总经理:甘周聪先生、戴京剑先生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李群艳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黄慧颖女士

    内审部负责人:陈妃妹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票审查通过,其中聘任财务负责人及内审负责人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秘书李群艳女士、证券事务代表黄慧颖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说明

  1、任期届满后,甘周聪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仍在公司任董
事、副总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甘周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09,9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7%,辞去上述职务后,甘周聪先生仍在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仍将继续遵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及减持的相关规定。

  任期届满后,谭云烽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仍在公司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云烽先生通过深圳市联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84,6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3%,辞去上述职务后,谭云烽先生仍将继续遵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及减持的相关规定。
  甘周聪先生、谭云烽先生在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李群艳女士、黄慧颖女士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象山大道 172 号正大安工业城6 栋 6 楼

  办公电话:0755-23200021

  传真号码:0755-29683009

  电子邮箱:fawu@snc-led.com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2024 年第二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2024 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1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潘年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
历。2006 年 7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深圳市奥伦德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2010 年 5
月至 2012 年 1 月为自由职业;2012 年 2 月至 2019 年 8 月任联域有限执行董事、
总经理;2019 年 9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联域有限董事、总经理;2021 年 6 月至今
任联域股份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潘年华直接持有公司 12,610,221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7.23%;
通过深圳市联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251,406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34%。除此之外,潘年华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潘年华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甘周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
历。2013 年 1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联域有限副总经理;2019 年 9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联域有限董事;2021 年 6 月至今任联域股份董事、副总经理;2021 年 10 月
至今任联域股份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甘周聪直接持有公司 1,809,987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2.47%。甘
周聪与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徐建勇、徐建军为表兄弟关系。除此之外,甘周聪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甘周聪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戴京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
历。1997 年 8 月至 2000 年 3 月任深圳风神实业发展公司外贸业务员;2000 年 4
月至 2001 年 6 月任深圳市东鼎数字电器有限公司外贸业务主管;2001 年 7 月至
2002 年 6 月为自由职业;2002 年 7 月至 2002 年 8 月任深圳市美信达电器有限
公司外贸业务员;2002 年 9 月至 2005 年 2 月任申达电子(香港)有限公司外贸
业务副总经理;2005 年 4 月至 2005 年 11 月任热键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外贸
业务经理;2005 年 12 月至 2006 年 5 月任申达电子(香港)有限公司外贸业务
副总经理;2006 年 6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深圳铭键电子有限公司外贸业务副总经
理;2018 年 3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联域有限副总经理;2021 年 6 月至今,任联域
股份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戴京剑通过深圳市联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251,406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34%;通过深圳市合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274,5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38%。戴京剑为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徐建勇姐姐/徐建军妹妹的配偶,除此之外,戴京剑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戴京剑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李群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
历,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员,现任联域股份财务副总监。

  截至目前,李群艳通过深圳市联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110,116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15%。李群艳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李群艳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黄慧颖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
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23 年 8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证券法律事务部,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黄慧颖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黄慧颖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第一部分:1.2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的相关规定。

    三、内审负责人简历

    1、陈妃妹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出生,毕业于广东
金融学院,全日制本科学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中级审计师。历任佐登妮丝美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稽核组长、薇美姿实业(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主任、广州云联国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审计经理、漳州香洲皮革有限公司审计经理。
2022 年 6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审计部,任公司审计经理。

  截至目前,陈妃妹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陈妃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